
空運注意事項-安檢,每票貨必須附有安全證明;CONSOL貨必須附有清單;化學品,粉狀及液狀貨物,含電池的貨物必須附有相關證明(航空公司證明,相關部門證明,如MSDS)-

空運注意事項-打托,貨物的外包裝。在訂艙時,應注意貨物單件是否為大件貨,(單件的毛重一般若超過80KG,須打托),或提前同機場預約打托事宜。

空運注意事項-貨物總量等級,若機場入倉人員能在入倉的時候有個等級重量的概念,如+45KG,+100KG,+300KG,+500KG,+1000KG,對運費風險的控制有一定的幫助。如實際過磅重量不在訂艙時的等級重量范圍內,需及時反饋給業(yè)務員。